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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初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通过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核定表复审,在初审和填写《申请核定表》时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核定表第一页申请承诺书的开头不填街道、乡镇住保办名称。

2、第二页申请家庭成员情况的取得本市户籍时间应填写取得户籍的年限,而不是具体时间。

3、第三页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栏,大部分没有填写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申请人无房的也应填“0”。

4、第四页对原住房处置意见栏,不是本人产权的不需填处置意见(租住单位公房的需填处置意见)。

5、第五页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盖街道乡镇政府公章。

6、第六页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家庭成员,也需填收入证明,加盖街道乡镇政府公章。

 

 

房山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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